李强

发布时间:2025-03-24访问次数:175

(1)江苏省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;

(2)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;

(3)江苏省“双创计划”科技副总;

(4)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