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6日,根据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《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(南林委〔2019〕15号)》,学院党委获得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称号。
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,旨在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激励基层党组织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,执行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部署决策,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。在全校27个基层党组织中,共评选出5个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单位。
本次先进的获得,是对院党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的充分肯定,离不开学院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,有效激发了党员为学院事业发展而努力服务奉献的积极性。我院将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、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,为建设“双一流”和高水平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(供稿:苏萌;编辑:周鹏)